近日,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報2015~2016年度流通領域人造板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情況,167款人造板樣本中經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的商品共有52款,抽檢不合格發現率為31.1%。
本次抽檢發現人造板商品的主要質量問題有:一是部分人造板商品在甲醛釋放量、燃燒性能(600s內總放熱量、燃燒增長速率指數)等項目存在不合格;二是部分商品在使用性能方面達不到標準的要求,包括樹種、表面耐磨、吸水厚度膨脹率、密度等項目,影響消費者的日常使用。
工商局表示,目前市場流通領域的人造板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為了消費者選購性能合格,質量可靠的產品,提出以下幾點消費建議:
首先,要看人造板的環保性,即該產品的甲醛含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目前消費者在市場上經常接觸的人造板其甲醛釋放量標準多為e1級、e0級。e1級環保標準,即甲醛釋放量為≤1.5㎎/l,對人體基本上不構成威脅;近年,地板行業推出了e0級環保標準,使地板甲醛釋放量降低到了0.5㎎/l。在選購實木復合地板、強化板等人造板時候,建議選擇e0等級的人造板,并且在使用過程中適當保存室內通風。
其次,在選購時候,注意查看商品標識信息,包括廠名廠址、品牌商標、商品名稱、執行標準、型號等級、使用領域和條件等信息。同時,人造板是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需查看是否獲得生產許可證。
再次,建議在相對知名的品牌的直營專賣店選人造板商品。由于人造板商品主要集中在建材裝飾類批發市場進行銷售,其中包括品牌直營專賣店、個體戶、批發企業等場所,不同場所的商品的質量水平不一致。本次抽檢發現,品牌直營專賣店的商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相對于個體戶和批發企業要高。普通家裝消費者在選購人造板商品時候,建議在品牌直營專賣店選購。